温岭市宝龙生活广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2-15 09:27:53 ZJHC 594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温岭市宝龙生活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 的委托,就 温岭市宝龙生活广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HC-(WY)202501

二、项目名称:温岭市宝龙生活广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年限 3 年采用1+2模式

五、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宝龙生活广场小区共131686户,电梯26台,总建筑面积260660.82㎡,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81750.59㎡,商业用房约3799.47㎡(75间);非人防区总车位1091个,人防车位509个(以上数据具体以实际为准)。

2、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包含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3、收费标准:为固定价(包干制)

1)高层住宅(含能耗)为 2.3元/㎡·月;

2)商业: 3.5元/㎡·月;

3)地下停车位: 60元/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公司成立5年(含)以上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具有 2019 年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住宅小区物业管 理项目且单个小区总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

7、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或物业管理师证书及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其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8、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2019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项目经理管理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个小区总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52 15 日至2025 2 21 17:00。

2.报名地址: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4楼(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标书售价(元):每本 500(售后不退)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c)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d)投标企业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e)项目经理具备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或物业管理师证书复印件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其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注: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合同上签订合同时间、面积及项目经理人员名称为准,如合同上无法体现项目经理人员名称的,则另需提供项目经理为此项目管理过甲方加盖公章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以上资料复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获取事项相关说明:

1投标人应当报名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报名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2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通过报名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 

2.交付方式:转账

3.账户名:温岭市宝龙生活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

账号:1207041109200600184

4、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至202522814点止,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保证金应从投标人企业账户汇出,缴纳凭证应注明物业管理”字样。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 3月 7 日     14:30:00

投标地址:宝龙生活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区域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3 月 7 日       14:30:00

开标地宝龙生活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区域

十一其他事项:

(一)质疑和投诉:

1、潜在投标人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信用信息查询:

1、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三)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hcgl.com/)及“温岭宝龙小区业委会”微信公众号。

公告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招标温岭市宝龙生活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王高阳  联系电话:13296871110

联系人:李仁岳  联系电话:13058691111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4

联系人:周卫飞

联系电话:0576-86511187


图片关键词报名登记表、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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