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日,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温建〔2020〕63号),定于6月中旬随机检查温岭市范围内在建工程。检查内容包括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面、智慧工地建设、监理工作质量、市场行为。
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即日起组织开展全面自查,逐一对照《温岭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理单位评分表》(附件4)的检查内容、扣分标准,完成所监理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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